HAD 102-12 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
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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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2.4 |
页数: |
53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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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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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1227,(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1引 言,《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O2,以下简称《规定》已对核电厂的辐射防,护提出了原则要求,本导则是对《规定》有关条款的说明和补充。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所规定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不会,对核电厂厂区人员和公众增加风险.,1.1 目的,本导则为如何实现《规定》中有关条歆提出的目标提供指导。本导则的附录,是对本导则的说明和补充,有助于本导则的实施,1.2 范围,本导贝I论述了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设计中为保护厂区人员和公众在电厂运,行工况和事故工况期间免受电离辐射的过量照射而应采取的措施。本导则的范,围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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